苟道第三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四库书小说网www.thebitchenkitchen.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波动强烈,更有闷闷的轰鸣以及法力扩散。

宋启明身形一顿,遥望远处的同时,脑海也飞速闪过种种念头。

如今上清宗绝大多数修士都在执行各种任务。

但因为此地稍稍深入异族领土侧翼,宋启明期间遇到的同门并不是很多。

所以,前方正在战斗的上清宗弟子,大概率是和他打着一样的主意。

虽然知道是自己的同门,但宋启明没有轻举妄动。

而是运转龟息功,在身上拍了一张三阶敛息符,隐匿踪迹慢慢靠近。

直至离战斗地点还有五六里的时候,宋启明感知的更加清晰。

“三个异族金丹初期修士,一名同门,暂时无法分辨出是那一峰的……”宋启明心底呢喃。

“若是能汲取这三名异族金丹中任意一个的全身精气,那么火凤之灵的异变想必是足够了!”

“还有就是那贡献值,也是不能错过!”

做出决定后,宋启明向着前方逐步靠近,而那交手的波动和轰鸣声也是越发强烈。

又是半炷香的时间,宋启明终于看到了战斗的双方。

此地是一片灰色的树林,却因为战斗,变得残破不堪。

此时有一名五尺来高的绿皮圆头尖耳异族,正手持一块黑色的石板,上面有奇异的符文闪耀光芒,透露出一股阵法的波动。

他并没有出手,独自站在废墟远处,浑浊而带着嗜血的双眼盯着前方,一身修为波动极为强悍。

正在战斗的是一名身穿深紫色道袍的青年。

与他交手的两名异族,长相也是绿皮圆头尖耳,只是气息相较那手持类似阵盘之物的异族要弱上一些。

那名紫袍青年御使的是八柄飞剑,挥舞间有道道剑芒散出,震慑八方。

同时在他的头顶,还有一个白玉瓷碗,此时也是散发一阵白光,在此人周遭凝聚成一个琉璃屏障。

其身旁的两名异族修士,则是棒槌类法器,但与那青年一样,都不是法宝。

可就是这样,两人的围攻,再配合远处那个异族的阵法之力,使得那紫袍青年,明显落入下风。

“剑峰的人!”

宋启明从那青年出手的攻势,认出了其所属内峰。

就在这时,一股阵法之力蓦然落了过来,轰鸣中,使得他的隐匿不复存在。

这一幕,让得战场中的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
韶华晚

韶华晚

夏三栖
三千青丝,韶华已晚,却仍想与你共度余生。他,不知不觉,情根深种,却总是将她拱手于人。他,心胸坦荡,浩然正气,却不曾袒露心迹。他,儿时之恩,“芳心”暗许,却止于友。他,恍若春风,和如煦阳,却照不进她
玄幻 连载 54万字
通天帝师

通天帝师

北天屿
大世降临,邪魔入侵,天骄辈出,谁主沉浮! 百年前,因着一场意外从蓝星穿越到玄元大陆。 没有戒指里的老爷爷,没有神奇的逆天宝物。 少年洛辰历经磨难,成长为凌霄圣地的一峰之主。 某天,在一座小城里救下一个女婴,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师父,你征战域外,四方奔走,却看不到希望,这一切真的值得吗?” “清欢,总要有人去做的,只不过是现在,该到我们了……” 各路天骄纷纷入世,夺无上造化,斩万千邪魔。 披荆
玄幻 连载 80万字
长生天阙

长生天阙

书寒
滚滚红尘,江山又小雪,寿元干涸,油尽灯枯之际,我见到了一道来自风雪中的曙光... 我叫王长生,我只想要长生... 在这条名叫长生的路上,我不是一个追求者,而是一个见证者…… 【声明:主角真的很平凡,就像简介所说一般,是一个见证者,长生这本书,也是为了展现一个世界,喜欢无敌流的书友慎入,群:252618331……】
玄幻 连载 0万字
灵屠传说

灵屠传说

刹那情怀
天地神人鬼舍我其谁,凤毛赢灵昆为我主宰。不服来战戬下亡灵何其多。灌口显圣天门开,三界神灵皆来拜。今日之战,不成史诗便成死尸。道术见高低,戬下论英雄。
玄幻 连载 30万字
满屋仙器你当自己是凡人

满屋仙器你当自己是凡人

古街旧巷老情人
系统无故出逃,只留下几项被动技能和一头黑毛驴,如何在修仙界苟活成了头等大事! 这家伙真是一个凡人嘛? 咋满屋子都是仙器! 堂堂灵界威名赫赫黑龙妖帝变成他的忠实舔狗! 高傲无比的仙界朱雀族小公主确心甘情愿被这一个小小凡人收为侍女终身侍奉! 在仙界被人一听说威名就吓得闻风丧胆的白虎帝尊,宁愿前往人界做他的砍柴人! 活了上千万之久的玄武族大长老,不远千里迢迢到人界只为做他的一位老仆! 你给我说一个小小凡
玄幻 连载 39万字
游历归来,门派竟然被山贼攻陷师尊师姐们沦为其生育机器

游历归来,门派竟然被山贼攻陷师尊师姐们沦为其生育机器

李长歌
苍澜元年,江湖中有三句诗广为流传。一曰: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讲的是一位少年的故事,他十七岁初入江湖,一袭白衣裹身,专挑雨夜杀人,所杀之人皆为抛弃妻子忘恩负义的负心汉。每杀一人,便会在其脚边用烈酒作料点一盏天灯。时间久了,世人便知晓了他的名字,李春风,所使剑法为《二十四剑气》,共二百一十六式。二曰: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相传李春风所用之剑,名曰参商。他一入江湖便随性杀人,无论是达官贵人
玄幻 连载 3万字